一、部门概述
(一)机构设置:正科级,独立设置。
(二)领导配置:设置纪检监察处主任1名,副主任2名。
(三)员工配置:按照部门的职能职责及管理需求,结合职工总数及岗位设置情况,逐步搭建数量适宜,专业、年龄、职称、学历结构趋于合理的人才梯队。部门现有人员4人,其中主任1人、支部书记1人,工作人员2人。
二、职能职责
纪检监察处是医院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,在医院党委、纪委的领导下,履行监督、执纪、问责职能。具体职责如下:
(一)监督检查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医院的执行情况。做好医院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卫健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(二)协助医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负责对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、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。
(三)负责对上级巡察、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。负责对医院及各党总支(支部)、科室(部门)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遵循“九不准”等方面的专项督查。
(四)开展党风政风监督、纪律作风督查等日常监督检查,推动医院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(五)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制度的落实情况,提出纪检监察建议,督促医院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规章制度,促进规范管理,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。
(六)负责对医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医院党政安排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(七)对医院各党(总支)支部、党员干部职工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。
(八)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进行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调查、案件审理、处置执行,以及上级巡察、司法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。
(九)受理医院各党(总支)支部、党员、干部、职工对医院纪委作出的党纪、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。
(十)负责医院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审查工作。
(十一)督促职能部门或临床科室整改落实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。
(十二)监督检查医院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和决策的执行情况,做好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,重点对医院人员招聘、职称评定、评先评优、基建项目和药品、耗材、设备、物资、信息系统的招标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(十三)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医院违纪违法案件,做好与上级纪委监委、司法机关的审查调查联动对接工作。涉嫌违法的,按照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处理。
(十四)监督检查医院党务公开、院务公开情况,推进依法治院和民主管理。
(十五)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做好党风党纪、政风政纪和廉洁行医的宣传、教育、监督工作,持续净化党风行风。
(十六)负责医院纪委的公文处理、会务筹备等相关工作。
(十七)完成医院党委、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